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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你,侯宏昌确实撞死了人家孩子不错,但是罪该当死吗?中国哪条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要赔命了?就算某种严重驾驶失误造成特大交通事故,要杀要剐那也是国家的事,不管喂枪子儿还是打针剂,那都是高院判决了法警执行了才算数。”韩越不屑的哼了一声,说:“要是人人都跑去当佐罗,这世界早乱套了。国家是什么?国家是一架庞大的机器,法律是运转这个机器的规则,是一种限制,是人人都必须遵守的东西。没人能越过法律的位置来惩恶扬善,没人有这种权力!你以为现代社会里还有武侠小说中的大侠存在啊?天真了吧你。”
相对于韩二少平时的火爆脾气来说,这番话虽然难听,却已经大大难得了。要按他平时的个性,这时候张口就骂抬脚就踹都有可能。
这还是看在面前的人是楚慈的份上。要是换做他爸,或者是他大哥,说不定韩越此时已经在敲桌子甩脸色了。
楚慈听了他这番话,静了几秒钟,随后竟然笑了一下。
这个笑容里没什么真正的笑意,反而有种讽刺和凉薄的味道。不过楚慈是很少笑的,大多数时候他都面无表情,偶尔笑一次特别稀罕,韩越忍不住就盯着他看,问:“你笑什么?”
“我笑你。”楚慈淡淡的道,“我笑你到现在都不知道侯宏昌为什么必须死。”
韩越第一个反应就是我靠,老子刚才真不应该跟他发火,听说抑郁症严重了还有自杀倾向?
“的确中国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要判极刑,但是侯宏昌酒后驾驶,罔顾人命,事后一意推卸法律责任,甚至将被他撞死的孩子的生命踩在脚下任意践踏……他所犯下的罪行不仅仅是撞死了一个孩子,而是他完全打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一个共和国所赖以依存的宪法的权威和尊严!”
楚慈的语气不重,但是极度凛冽,韩越一时竟然说不出话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世界人权宣言第三条规定,人类享有生存的权利、自由的权利、保障人身安全的权利。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引起危害社会的后果,却希望并放任这种危害发生,属于性质恶劣的故意犯罪。”
楚慈顿了顿,望向韩越的目光带着微微的鄙薄和轻蔑。
“酒后驾驶导致交通肇事,这当然罪不至死。但是侯宏昌将自己的特权置于普通民众的最高生命权之上,这种行为的性质属于违宪。这种违反普世价值和人权宪政的罪行,足够他死一千次都不够!”
韩越直觉他说的每一个字都没错,但是这种直觉又让他心里微微发紧,从脊椎上窜起一股森冷冰凉的寒意。
他沉默了一会儿,低声说:“……某些阶层的人不会认同这个观点的。”
楚慈一言不发的看了他一眼,转身大步走出客厅,重重关上了书房的门。
第11章 炮灰二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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